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l级和GA2级。
A1.1 GAl级
根据安装的实际情况,GAl级分为GAl甲级、GAl乙级。
A1.1.1 GAl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l甲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
(2)输送距离大于或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A1.1.2 GAl乙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l乙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MPa ;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MPa;
(3)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
A1.2 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A2.1 GBl级
燃气管道为GBl级。
A2.2 GB2级
热力管道为GB2级,并且分为以下两类:
(1)设计压力大于2.5MPa;
(2)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A3.1 GCl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GB 5044—19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O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C的管道。
A3.2 GC2级
除本规定A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A3.1规定的GCl级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A3.3 GC3级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工业管道为GC3级。 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Dl级、GD2级。
A4.1 GDl级
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或者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l级。
A4.2 GD2级
设计压力小于6.3MPa,且设计温度低于40012的动力管道为GD2级。 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许可划分为甲级和乙级。
A5.1 甲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为甲级:
(1)输送可燃、易爆、有毒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
(2)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
A5.2 乙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为乙级:
(1)输送可燃、易爆、有毒介质,设计压力小于2.5MPa的长输管道的带压封堵;
(2)设计压力小于2.5MPa,或公称直径小于300mm的长输管道的带压封堵。A6 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压力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划分为甲级和乙级。A6.1 甲级GA、GBl、GC、GD类压力管道的现场防腐蚀作业为甲级。A6.2 乙级GB2类压力管道的现场防腐蚀作业为乙级。注A:
(1)安装单位申请的许可项目中,同时含有“GA、“GCl”、“GDl”、“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甲级)”和其他类别的许可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审批;
(2)许可项目中,GAl甲级可以覆盖GAl乙级、GA2级,GAl乙级可以覆盖GA2级,GCl级可以覆盖GC2、GC3级,GC2级可以覆盖GC3级,GDl级许可以覆盖GD2级,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和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许可的甲级可以覆盖乙级;
(3)GCl级中空分装置专项条件按GC2级,GC2级中的集中供气、制冷专项条件按GC3级;
(4)输送距离,是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长度;
(5)管道现场防腐作业,是指在管道施工现场进行工厂化预制管道防腐层作业,不包括管道防腐层的现场补口补伤;
(6)GBl中设置PE管安装专项。